12月12日,我市正式印發(fā)《進一步資助住房困難工薪群體購買商品住房實施細則》。為使住房困難工薪群體享受“購房資助政策”購買商品住房時有更多房源選擇,切實保障其剛性住房需求,在今年實施“支持住房困難工薪群體購買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現(xiàn)房”政策的基礎上,進一步加大力度,將支持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(xiàn)房,拓展至既資助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現(xiàn)房,也資助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期房和存量商品住房。
自今年4月3日實施購房資助新政以來,截至11月30日,我市已有約4800戶家庭(人)在購房資助政策的支持下,購買了心儀的新房,圓了安居夢。本次政策較4月3日發(fā)布的政策既一脈相承,又創(chuàng)新拓展。
延續(xù)的是:一是資助對象不變。始終聚焦住房困難工薪群體,購房人及其配偶需在我市無商品住房,或在我市擁有的商品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75㎡。二是資助比例不變。購房資助金額為購房款的15%。但購買剛需型新建商品住房的,購房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;購買存量商品住房的,購房資助最高不超過18萬元。三是疊加政策不變?!吧罹幼‰p資助”“龍城英才”等購房支持政策仍可與本次購房資助政策疊加使用。四是后續(xù)管理規(guī)定不變。享受購房資助的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時,以及已享受購房資助的購房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購買其他商品住房時,應全額歸還已享受的購房資助資金(不計息)。
創(chuàng)新的是:一是房源更多。將原來的只能購買140㎡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現(xiàn)房,拓展到可以購買140㎡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期房,以及75㎡以上的存量商品住房,為住房困難工薪群體提供更多房源選擇。二是服務更優(yōu)。除了線上熱線咨詢、線下窗口服務外,在市房產(chǎn)公共服務中心(新北區(qū)錦繡路2號文化廣場4號樓龍城金谷一樓)開設專門窗口,提供集中咨詢、業(yè)務辦理等現(xiàn)場服務。
需要提醒的是:住房困難工薪群體享受購房資助的時間為2026年1月1日—12月31日。其中,購買新建商品住房,以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網(wǎng)簽備案時間為準;購買存量商品住房,以存量商品住房完成不動產(chǎn)轉(zhuǎn)移登記時間為準。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只能使用一張購房資助資格憑證。購房資助資格憑證不得轉(zhuǎn)讓,不得抵押,不得重復使用。
同時,在公積金使用方面也進一步優(yōu)化了支持政策:
一是聚焦優(yōu)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。凡是獲得購房資助資格憑證的住房困難工薪群體,無論是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還是存量商品住房,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款比例下調(diào)至最低15%。
二是聚焦減輕群眾購房時首付款困難。無論是住房困難工薪群體享有的購房資助資格憑證,還是出售存量商品住房的產(chǎn)權人獲得的購房資助資格憑證,符合本次新政相關規(guī)定用途時,其購房資助款都可以作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的首付款。
三是聚焦簡化群眾辦理貸款手續(xù)。市公積金中心通過與市住建局數(shù)據(jù)共享,購房資助對象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無需貸款人另行提供證明材料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