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大乘客朋友們:
春運開啟,乘車出行,安全第一。隨著客運市場需求的增加,一些無審批手續(xù)的車輛擅自從事客運經營活動。這些非法營運車輛(俗稱“黑車”)是指未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許可,沒有取得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和《道路運輸證》,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,存在極大安全隱患。
一、非法營運車輛事故警示典型案例
案例1:2019年9月28日,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大客車(核載69人,實載69人)在行至G25長深高速2154km處時,沖破道路中央隔離帶駛入對向車道,與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半掛貨車(貨車上有3人)相撞。該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、36人受傷。
事故暴露出的問題:一是車輛維護保養(yǎng)不足,安全性能隱患突出。二是涉事企業(yè)和車輛均未取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許可的道路運輸行業(yè)營運資質。即沒有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《道路運輸證》,且在正規(guī)客運站之外的非法站點組客。三是安全帶使用規(guī)定未落實,大部分乘客因未系安全帶,導致甩出車外被撞擊碾壓或被貨車上的貨物墜壓致死。
案例2:2019年10月3日,在蘇州市楓橋路寒山寺景區(qū),我市某汽車租賃公司因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,使用無《道路運輸證》的客車擅自從事道路運輸客運(旅游包車)經營,被蘇州市交通運輸局運政稽查支隊查處,給予30000元的行政處罰。
二、非法營運車輛的危害性
1.沒有投保乘客險等保險,一旦發(fā)生事故,無賠償能力,致死、致殘、致傷而得不到賠償的事例舉不勝舉。
2.車輛不能按時進行車輛技術評定和二級維護,技術狀況存在安全隱患。
3.駕駛員因非法營運,一旦遇到檢查,內心恐慌,超速行駛,逃避檢查,極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。
4.駕駛員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,不具有從業(yè)資格,法治觀念淡薄,容易發(fā)生倒客、甩客、隨意漲價宰客、坑騙或粗暴待客等情況,乘客合法權益沒有保障。
5.車輛存在假牌、假證、無牌、無證等情況,發(fā)生其它意外事件,執(zhí)法部門無法追究其責任。
6.不少非法營運車輛為了能拉到客人,往往在車站、醫(yī)院、商場、廣場、學校、公交??空军c等地隨意占道??俊⒔Y伙成派、強拉強載,嚴重損害城市文明形象和社會穩(wěn)定。
三、為增強廣大市民朋友的自我保護意識,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運輸秩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和《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向廣大乘客朋友們提出倡議:
1.個人或團隊(旅游)出行時,一定選擇正規(guī)客運站(點)發(fā)出的有《道路運輸證》和線路標志牌的合法營運客運車輛;選擇乘坐有企業(yè)標識(頂燈)、服務監(jiān)督卡、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的合法經營的出租車。
2.為保護自身安全,提高安全意識,廣大市民自覺拒乘非法營運車輛,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宣傳引導親朋出行不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。
3.請廣大市民朋友共同參與打擊非法營運行動,積極配合調查取證。并對非法營運車輛及時進行舉報,舉報電話:12328。
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,請您關愛生命、拒乘“黑”車、安全出行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