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改革落地見效,市科技局主動靠前服務,通過前期調研指導、過程跟蹤督促,支持宿遷學院推出系列改革舉措,著力破解“不敢轉”“不想轉”難題,激發(fā)轉化內生動力。
一是實施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,出臺《宿遷學院職務科技成果資產(chǎn)單列管理實施細則》。除涉及國家秘密、國家安全及關鍵核心技術外,學校對持有的科技成果,可自主決定采取轉讓、許可、作價投資等方式轉化,為科技成果轉化打通“專用通道”。
二是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,出臺《宿遷學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管理辦法》。建立“先賦權后轉化”模式,科研人員可獲90%成果所有權或10年長期使用權,推出6種靈活賦權路徑。成果轉化無需報主管部門審批,收益全額留校,最高98%獎勵給完成人,激發(fā)科研人員積極性。
三是配套建立容錯免責機制,出臺《宿遷學院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實施辦法》。明確“三個區(qū)分開來”,為科研人員、管理人員營造良好環(huán)境,免除后顧之憂。四是推行“先使用后付費”模式,出臺《宿遷學院科技成果“先使用,后付費”實施細則》,實行“零門檻費”+“分期支付/延期支付/收益提成”等靈活多樣的支付方式,降低中小微企業(yè)資金壓力和合作門檻,激發(fā)創(chuàng)新活力。


